(吉隆坡7日讯)宪法专家拿督旺阿末弗兹指出,若森州最高统治者的合法性问题未能依照州宪法解决,或会影响州选结束后的州务大臣委任程序。
他向《光芒日报》说,必须先厘清谁才是合法的森州最高统治者,因为包括州务大臣任命在内的州行政事务,都必须获得森州统治者(Raja Pemerintah)的御准,即森州最高统治者及共治统治者(Pembesar Memerintah)。
他表明,森州的共治统治者是酋长(Undang Luak)和淡边东姑勿刹(Tunku Besar Tampin)。
他提到,若这项争议无法解决,即便州选顺利进行,也可能引发法律问题并影响州政府运作。
“在现行的州政府体制下,治理与各项公务都需获得统治者御准。因此,谁才是依据宪法拥有合法地位的这一问题,须优先解决。”
旺阿末弗兹强调,任何有关宪法诠释的争议都不能透过任何一方的个人意见来解决,而是需交由法庭作出正确的诠释。
“现在,这场危机需从法治与宪法之上的角度来看待。”
他提到,若对法律条文的诠释有误,森州宪法第34(3)条款允许统治者将此事交给联邦法院裁决,任何一方都不应否定酋长在宪法第10和第11条款下所享有的特权,并在既定的宪法框架外自行作出诠释。
他补充,选委会在履行其宪法职责前,也应依照州宪法第28条款,确保解散州议会获得森州统治者的御准。
森州“四大酋长”此前宣布罢黜森州第11任最高统治者端姑慕里兹,之后册封东姑纳扎鲁丁为森州第12任最高统治者。
森州政府基于其中一名酋长已被撤职,而不承认上述罢黜,因此出现最高统治者闹双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