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6日讯)一名25岁无业男子擅自闯入一名年轻女子居住的住家,今日在爱极乐推事庭俯首认罪后,被判入狱5个月。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菲克里罗斯兰于5月30日下午约4时,在丹绒吉宁班底昆罗10英里,非法闯入一间由23岁女子居住的住宅内,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48条文(非法闯入住宅)。
根据案情,当时女事主独自在家,其家人均已外出工作。她在房内时突然听见有人敲打房门,但因感到害怕而不敢离开房间查看。
不久后,事主男友前来送餐,发现住家大门敞开,并看见被告身处客厅内,于是立即报警。
警方调查后证实,被告是在未经屋主允许下进入有关住宅。
根据刑事法典第44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推事乌斯曼阿都加尼在聆听案情及被告认罪后,判处被告监禁5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