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丁宜3日讯)27岁巫裔青年充当钱骡,协助诈骗集团转移逾一万令吉赃款,青年被警方逮捕后,于今早被提控上庭,他俯首认罪,被判罚款一万令吉。
被告为27岁的莫哈末菲道勿斯,来自吉打州双溪大年。
根据警方消息,哥打丁宜警方于去年6月18日接获投报,事主收到一则陌生邮件,骗子要求事主向不存在的供应商付款,事主不疑有他,转账一万零256令吉48仙,惟之后惊觉上当。

警方经过长时间的调查,于今年5月13日,在槟城诗布朗再也逮捕嫌犯调查。
“嫌犯自2021年12月3日开设了一个银行户头,警方发现事主的款项是汇入该户头内。”
消息透露,调查发现,被告已将有关银行户头资料,包括户头号码及密码,借给一个认识的人使用。
消息说,被告明知在没有合法目的的情况下,是不被允许将银行卡、密码及银行资讯,分享给第三方。
“被告无法解释这笔款项的来源,因此被逮捕。”
哥打丁宜警区主任尤索夫警监今日发文告指出,被告今早在刑事法典424C(1)条文(直接或间接使用支付工具或账户进行非法交易)下被提控。
他说,被告在庭上俯首认罪,地庭法官哈达裁定,判被告罚款一万令吉。
“被告已经缴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