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述3日讯)男教师涉嫌猥亵两名男中学生,被控上法庭面对7项控罪。
被告达鲁沙南阿都拉曼(42岁)今日被控上士兆地庭,听取控状后向法官阿末法德里否认有罪。
7 项控状中,有5项是针对被告涉嫌猥亵一名17岁男学生,另外两项则是涉及一名15岁的男学生。
根据首两项控状,被告被控于上月11日晚上9时至10时,在甘榜安纳依干一辆停放在一间住家前的轿车内,对受害者做出猥亵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同时,被告也被控于上月5日、8日及10日,通过WhatsApp向受害者发送性接触邀请讯息。
针对有关15岁受害者的控状中,被告被控在勿述县一所中学的厕所内,向受害者做出猥亵行为,抵触同一法令第14(a)及14(b)条文。
法庭择定此案于7月6日,被转至勿述地庭再次过堂,并允许被告以2万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附加条件为被告必须每月前往就近的警局报到一次,同时不可骚扰案中的控方证人。
此案由莫哈末阿克马副检察司主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