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0日讯)华裔男童托儿所内疑遭施暴事件,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雅丁助理总监受询时证实,警方调查显示,涉案女教师已承认涉及有关事件。
莫哈末雅丁表示,女教师供称,因男童经常哭闹及拒绝进食,一时情绪失控才作出有关行为,惟强调并无意伤害男童。
他说,警方于5月1日向法庭申请延扣涉案教师后,持续展开调查工作,并于5月5日完成调查程序及提控对方。

他指出,涉案教师已于5月5日在法庭被控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在此条文下,凡是父母或监护人疏忽照顾、遗弃、虐待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即属违法。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38岁何姓父亲今日向《中国报》申诉,2岁10个月大的儿子因不愿进食,在托儿所内疑遭老师狠心施暴,包括被女教师带到无人的教室内,掌掴、强塞食物,甚至捂住口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