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大马男子到新加坡充当钱骡,不法分子为追踪他的位置,在他手机安装应用程序以防他卷款逃,也在他收取大笔款项时,使用视讯“监视”。
《新明日报》报导,来自大马砂拉越的被告陈存民(27岁,音译)面对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被判坐牢10个月。
案情显示,被告经朋友介绍,应征一份与“护照申请的门路”有关的新加坡工作,并接受面试。他在面试后,被要求提供自拍照、护照资料和母亲的联络。
之后,他被安排到新山一酒店和三名素未谋面的文身男子见面,对方解释说,这是一份“走后门的工作”,他需要前往他们提供的地点,并向身分不明的人士收取款项。
为了防止被告携款潜逃,对方在被告的手机里安装了一款应用程序,用以实时追踪他的定位。
被告也被指示在与他人碰面收钱时,必须佩戴口罩,并避免在有监控摄像头的地点收钱。作为回报,被告每天可获得400令吉(约128新元)的报酬。
今年1月2日,被告乘搭飞机从砂拉越到新山,并在隔天入住当地一家酒店,之后往返新马干案。期间,他主要通过Telegram与一名叫“朱迪”的人联系。每天入境新加坡前,他都必须拍下自己的当日着装发送给对方,抵达指定地点后,还要发送即时定位以供核对。
1月4日上午约9时55分,被告到汤申路上段向一名中国籍男子收取约1万元(约3万1000令吉)现金时,鉴于交易金额较大,“朱迪”指示被告在会面期间与他保持视频通话,被告遂一照办。
被告最终于1月7日在劳明达一带试图向一名中国籍男子收取1200元(约3720令吉)时被捕。该受害者此前坠入移民骗局。
4天内往返新加坡新山
向11人收12万赃款
短短4天内,被告共向11名坠入骗局的受害者,收取超过4万元(约12万4000令吉)赃款。
案情指出,被告在今年1月3日至6日期间,每天频繁往返于新加坡与新山两地。他涉嫌流窜至宏茂桥、牛车水、武吉巴督以及某体育馆等地,向11名受害者收取了介于1000元至1万3000元(约3100至4万300令吉)不等的款项。
每当他返回新山酒店后,便会将当天收到的全部赃款上缴给一名身分不明人士。
调查显示,被告所收取的款项涉及来自诈骗案的受害者,包括求职诈骗以及虚假承诺的“新加坡永久居民加急申请”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