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已婚男被指将女职员拉进母婴室强吻,原本被判坐牢4年鞭6下,最终上诉得直,无罪释放。
涉案已婚男是安吉沙马,他面对一项非礼罪,他不认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监4年鞭打6下。被告最后在高庭上诉得直。
《新明日报》早前报导,报案人是一家招聘公司的女职员,案发时31岁。

2023年3月1日,女职员约安吉见面,讨论潜在的工作机会。首次面谈的两人,约在安吉工作地点附近的商场,边吃晚餐边聊。女职员称,安吉不断聊私人话题并持续饮酒,令她感到不安;她曾两度借口上厕所求助,先是联络男友未果,随后致电闺蜜。当她第二次走出女厕时,被告竟守在门口,将她拽入母婴室强吻。
安吉反指女职员在餐馆时就突然问他要“开房”吗?他拒绝后,对方又问“想亲亲吗?”。他就建议一起搭德士回家,可以在德士内亲吻,但对方提议到母婴室。
他称,两人接着在母婴室拥抱接吻,后来他坦白告知对方她口臭,惹得对方生气叫他“滚”。
高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女职员有三处证词没能做出合理解释,难以完全采信,不属于“特别具说服力”的证人。
法官认为,国家法院法官忽视了女职员证词中的诸多漏洞,控方证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