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7日讯)即将获释的年轻爸爸囚犯,又因早前将14个月大的女儿猛抛地上,导致女儿额头肿胀,被判再度入狱14个月。
29岁的被告莫哈末沙菲克,之前因威胁要杀死62岁父亲,于4月10日被控上峇株巴辖地庭,在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罪名下,遭判处4个月监禁。

正在监狱服刑的被告,昨日再度被警方押往峇株巴辖地庭面控,控状指他于4月7日晚上11时左右,在峇株巴辖县巴力拉惹一间住家猛抛女儿在地,导致女儿受伤,因而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 31 (1)(a)条文,并可在同法令 31 (1)条文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判高达5万令吉罚款,或最高2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作为附加刑罚,法官可在同法令 31 (2)条文下,要求被告守行,并在不超过6个月期限内完成240小时社区服务。
被告之前任职园艺工人,他在庭上承认有罪。
法官奥斯曼判被告入狱12个月,从4月8日被捕日算起。不过,由于被告无法找到担保人,法官以罚款2000令吉或两个月监禁代替守行的惩戒。
但被告无法缴交罚款,因此以两个月监禁做替代。
根据案情,被告62岁母亲看到儿子举起孙女并抛掷到地上后,据情向警方投报。
母亲曾当场劝告被告,但怒火中烧被告却激动地亮出一把刀,威胁要杀死家中所有人。
警方在隔日凌晨3时左右逮捕被告。据悉,事发时,被告父亲及妻子是目击者,被告妻子当时与女儿躺着休息,被告突上前举起女儿,因不满女儿这么夜了还不睡觉。
此案件主控官是莎丽花副检察司,被告则由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西蒂法哈律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