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26日讯)34岁华裔男子因到夜店喝酒时遗失手机,为了不让女友知道自己曾到夜店消遣,竟向警方报假案,谎称手机遭掠夺,最终遭警方揭发并被提控上庭。
据《星洲日报》报导,被告陈荣辉(34岁,译音)今日在居林法庭俯首认罪,推事诺哈米扎判处他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坐牢2个月取代。

被告早前向警方报案时声称,他于本月7日凌晨约1时30分,在居林高科技工业园一家扁担饭餐馆前,遭两名共乘摩哆的男子掠夺手机。
警方展开调查后发现案情可疑,并于当晚7时再次向被告录取口供,最终揭发对方报假案。事实上,被告是在北海一家夜店喝酒时遗失手机,因担心女友得知自己曾到夜店,才谎称手机遭掠夺。
警方随后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报假案)提控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的法援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已深感后悔,且为初犯,目前单身,并需照顾年迈双亲,因此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不过,主控官嘉雅思丽指出,被告的行为浪费公共资源及警力,因此要求法庭严惩,以示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