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讯)本地小学男教师被指性侵就读六年级的12岁女学生,警方接获许多家长报案后,漏夜逮捕28岁本地男嫌犯调查。
一名巫裔男网民于昨日下午3时许在面子书发文指出,事件发生在吗哂一所小学。
他称,有关事件于去年发生后,警方、教育局、公共投诉管理系统(SISPAA)都已接获相关投报。

他说,令人不解的是,涉案教师曾被暂时调离岗位,今年却还能返回学校执教,引起一些家长的担心。
他称,该名教师与女童发生性关系后,更承诺将在受害人年满18岁时与她结婚,借此私下和解。
警方于昨日发现该网民发布一则有关教师被指猥亵学生的帖文,经在面子书流传,随即展开调查。
柔佛州代总警长何泉发今日上午发文告证实,涉案的28岁本地籍男教师已被警方逮捕,并将延扣至5月27日,以配合警方调查。
他说,警方于同天晚上约9时接获一名37岁本地女子,即受害女童母亲的投报称,猥亵事件是于去年在新山至达城发生。
“至达城刑事调查组警队根据情报,于昨晚约10时30分,已扣留一名28岁本地男嫌犯协助调查。”
柔教育局:
若证实涉案教师有罪
务必依法对付
柔佛州教育局高度关注此事件,并呼吁警方展开专业及全面调查,一旦证实涉案教师有罪,务必依法采取行动。
柔佛州教育局于周五发文告指出,当局已注意到柔佛州内一所学校发生的猥亵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广泛流传。
当局也证实,警方已接到多起投报,其中包括校方的投报,警方随后也扣留涉案教师,以协助调查。
“在调查期间,该名教师将被安置在县教育局。”
同时,当局正与社会社会福利局合作,确保受害学生得到保护,身心健康得到保障。
“柔佛州教育局对旗下教育机构发生任何涉及性不当行为的事件绝不姑息,并将对任何被证实有罪者采取严厉行动。”
当局建议公众如遇到此类事件应立即报警,切勿撤回报案,以便当局调查及采取严厉行动。
他指出,初步的尿液检测结果显示,嫌犯没有吸毒,也没有任何犯罪前科。
他说,因丹努法里莎警长今日到新山推事庭申请后,推事努法兹琳允准警方从即日起延扣嫌犯6天,至5月27日以进一步调查。
他指出,警方目前援引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即涉及触摸儿童身体的任何部位,罪成人士可被判监禁两年以及鞭刑。
他呼吁知情人士可前往临近警局,或致电柔佛州警方热线(019-2792095),或柔州警察总部行动室热线(07-2212999)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