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18日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哈山说,我国司法机构立场十分明确,法官在善用科技时,也必须保持谨慎和高度自律。
“法官不仅需掌握科技工具,更必须理解其影响与潜在风险,电子司法系统(e-kehakiman)和数码证据处理系统等,都要求法官除了法律知识,也必须具备一定数码涵养。
“虽然科技在效率、资料分析上带来便利,但最大风险是过度依赖科技。全自动化系统甚至可能在无形中影响对一宗案的判断,法庭可使用科技,但绝不能放弃个人的司法判断。”
诺丁哈山日前在曼谷,为马来西亚国际战略研究院举办的2026年世界司法廉正论坛主持开幕时,发表上述谈话。

他也说,面对数码化转型、政治局势变动和经济重改革,相关方更必须坚定维护法治精神,加强司法机构独立性、提升施政透明度和维护公众信任。
“法律和司法制度必须随着时代发展不断调整,以应对新的挑战,但绝不能牺牲司法公义的核心价值,无论社会如何变化, 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