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4日讯)2名男子涉嫌于今年3月及4月,在双溪大年一带接连纵火烧毁2辆轿车,今日在双溪大年第二地庭被控2项蓄意纵火破坏财物罪名,两人皆否认有罪。
首名被告为凯鲁希尔米(39岁,散工)和次被告为莫哈末依万(43岁,技术员)。
根据控状,2名被告分别在2026年4月24日凌晨4时,和2026年3月20日清晨5时30分,在双溪大年阿曼再也2间不同的单位,以泼洒汽油及纵火方式,分别烧毁宝腾赛佳及本田思域轿车,导致车主财物受损。

两人因此抵触刑事法典435条文(蓄意纵火),并与刑事法典34条文(共谋犯罪)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及罚款。
两名被告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皆不认罪,要求审讯。
此案主控官为阿都哈米,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法援律师西蒂哈斯里娜。
主控官向法庭要求针对被告2项控状以2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西蒂哈斯里娜向法官求情时指出,首名被告凯鲁希尔米已婚并育有一孩子,由于是一名散工,收入只有1500令吉。至于第二名被莫哈末依万是一名技术员,他需要照顾母亲与一名孩子,因此希望法官能降低他们的保释金。
法官娜兹娃随后批准两名被告,分别以每个控状各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定于6月2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