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讯)“杀女友剖腹取胎烧尸案”罪成被判处绞刑的23岁前学院生上诉成功,上诉庭裁决他刑罚,改为监禁40年与鞭笞12下。
由拿督阿兹曼阿都拉、拿督阿末卡马及拿督斯里莫哈末拉兹组成的上诉庭三司,考量了上诉人莫哈末法克鲁艾曼犯罪时的年龄,以及赋予法庭判处死刑或监禁的法律后,批准被告上诉。
莫哈末法克鲁艾曼的代表律师诺淡林指出,鉴于他的当事人是年轻罪犯,判处监禁是合适的,而且适用于刑事程序法典第293 条文。
但主控官阿都马力副检察司认为,有关条文仅针对轻微罪行。
“他所犯的是重罪,他还年轻不应成为减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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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法克鲁艾曼,被控于2023年5月22日晚上8时30分至5月23日早上8时之间,在沙白安南谋杀其怀孕女友并焚烧尸体,企图毁尸灭迹,他承认所有案件事实和控方提交的112份证据,因此无条件认罪后,巴生高庭法官诺丽莎在2025年10月15日宣判被告判处绞刑。
诺丽莎下判时指出,这起罪行“有预谋、虐待狂及残忍”,死者不仅和她18周大的未出生的孩子死亡,生前还受到严重伤害。
“死者腹部被切开取出胎儿,然后她的尸体被浇上汽油,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谋杀行为,行为极其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