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妇女到中医馆推拿,竟被推拿师不慎踢倒红外线灯击中,后背灼出“蜘蛛网”,恐留下永久疤痕。
林女士(57岁)声称,她今年1月23日到城市广场“唐山中医院”,让推拿师“珍妮弗”为她推拿。
“她使用一个红外线理疗灯帮我放松肌肉,但过程中用脚把灯移开时,不小心导致灯倒在我背上。”
她说,当下感到十分疼痛,于是去附近诊所看医生。
“医生说我二级烧伤,为我打止痛针和开了止痛药。”
林女士向《新明日报》说,接下来一个月都在疼痛中度过,不但无法穿内衣,也只能俯卧着睡,十分不舒服。
她说,珍妮弗当下就道歉,事发2天后还私下转来了1000元(约3087令吉)。
“但我觉得就算要赔偿,也应由公司给,就把钱退还给她了。
“事发后,中医馆老板也联络我,虽说会负责,不过却指我当下没让中医馆医师检查。他还说,要让他医师或他指定的医生检查后,才考虑赔偿。”
林女士觉得中医馆老板这么做,像是不愿负责。
“我后来没有办法,只能向中医管理委员会投诉,也报警了。”


要求逾2万赔偿不果
妇女要求7000元(2万1612令吉)赔偿未果,中医馆指对方没提供账单或治疗计划,并指无意回避责任。
林女士透露,目前已花了560多元(约1729令吉)医药费,但要彻底消除伤疤,可能得靠医美诊所的镭射疗程。
“我去询问了,至少要几十次的疗程,费用可高达五六千元。我觉得这应该由中医诊所负责。”
再考虑到日后复诊费及来回交通开销,林女士向中医馆提出7000元索赔。
唐山中医院董事马克斯对此说,中医馆一直积极回应林女士诉求,并没有回避责任。
他出示发给林女士讯息,当中写道:“我们愿意承担你因这次受伤,而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尽管你不愿接受我们医师医疗意见,但希望你能让我们了解你治疗计划,以便我们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对此,林女士说赔偿情况不明朗之前,她不想冒然
质疑推拿师“无照”作业
妇女质疑推拿师“无照”,中医馆解释,推拿师非针灸师或中医师,无需向中医管理委员会注册。
林女士也指出,中医管理委员会回复她时,指珍妮弗不是委员会注册中医师,无法对她采取进一步行动。
中医馆负责人马克斯则说,中医馆合法合规经营,仅中医师与针灸师须向中医管理委员会注册。
他说,珍妮弗只是推拿师,无需向中医管理委员会注册。
根据中医管理委员会网站资料,需要注册中医从业人员分两类:一是能够同时进行针灸治疗中医师,另一则是针灸师。
收据上写“顾客不小心灼伤背部”
双方对服务收据上“顾客不小心灼伤了背部”字句有分歧。
林女士曾向中医院索取当天推拿收据,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她说,对方一些用字像在说她“自己把自己灼伤”,因此感到不满。
马克斯就此记者出示双方聊天记录,他正式开出收据前,向林女士确认,是否可在上面注明:“The customer accidentally burned her back with a TDP lamp during the massage.”
马克斯解释,该句原意是说明,顾客在按摩过程中不慎被灯灼伤背部,并非指林女士自行造成伤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