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华裔年轻夫妇出租名下一间屋子的房间给一名印尼籍女外劳,竟惹祸上身,该名女外劳为向阿窿借钱,冒充屋主身分取信对方,还“大方”让阿窿入屋拍照,连累夫妇无端遭阿窿骚扰及追债。
阿窿更恐吓屋主,若不代为还债,将上门放火烧屋,甚至发送一张房屋失火的照片,企图威胁夫妇就范。

事主夫妇今日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讲述遭遇;出席者包括该部法律顾问阿伦贾尼斯及何素莹律师。
(本报李玉珍摄)
林女士(29岁)指出,去年开始,他们以每月600令吉租金出租名下屋子的一个房间,给一名印尼籍女子(52岁,侍应生),对方向来准时缴付租金,惟直到最近3个月,女租客开始没还租金。同屋还有另一名租客。
她指出,夫妻俩过后上门欲询问女租客了解情况,不料登门后,从邻居口中得知曾有阿窿上门追债骚扰,他们进一步质问女租客时,对方坦承有向阿窿借钱,因此她当即驱赶对方离开租屋。

她说,不久后,他们夫妇突然接获阿窿电话追债及骚扰,进一步了解得知,女租客欠下一笔债务,但数额不明,阿窿要联络她时,对方已闹失踪;阿窿并指女租客甚至让他们入屋拍照,以证明自己是屋主,取信阿窿拿到钱。
她指出,阿窿知情后,仍不肯放过他们,直言讨债只针对借贷人提供的地址,并恐吓胆敢不给钱,将派人来泼漆及放火烧屋等。
“为了息事宁人,我们于上月21及22日,根据对方指示,分3次将总额3450令吉汇入指定的银行户头,但是对方仍不知足,继续还要向我们讨钱,惟此次我们决定不再妥协,报案求助。”

接获20宗
屋主及租户纠纷求助案
张天赐指出,该部自去年至今,共接获约20宗类似屋主及租户纠纷的求助案,其中5宗涉及房产被用于进行加密货币挖矿,而遭国能追讨庞大的电费。
他促请屋主在出租房产时,应根据法律程序签合约,避免租户滥用房产后,被迫承担法律责任。
他劝请业主,即使租出房产后,也有必要不定时到场探查,确保房产不被租户滥用进行非法活动。
此外,何素莹劝请屋主们不可怕麻烦,省却将水电账单转至租户名下的程序,否则或将因此负上法律责任,因为国能将会根据户头持有人采取法律行动。
“尤其是在面对外籍租客时,业主有必要先调查租户的身分背景,包括他们是否持合法护照、有没有犯罪前科、在哪里工作等,避免受牵连。”
(本报黄龙珠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