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1日讯)“我明白,但不是我做的。”
华妇遭邻居砍死案;疑患有精神疾病的男嫌犯今日被控谋杀,由于谋杀案属高庭权限,法庭没记录被告认罪与否,法庭将案件定于8月3日过堂。
被告方春强(53岁,译音)今早被带往怡保推事庭面控,他在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时,指自己明白控状,但强调他并没干案。
(摄影:黄敬疄)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5月4日,下午4时40分,在位于孟迦兰顺和花园北阁阿曼第2路一间住家处,致死邬翠芬(70岁),继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若没被判死刑,可判不少于12下鞭答。
此案推事为依婉哲琳,副检察司莫哈末祖卡奈,被告代表律师为卡思敏卡皮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