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独家报导)警方证实,上个月发生的孟沙枪击案,2名嫌犯将于明日面临多项非法持枪控状,其中一人更因开枪伤人,将面临企图谋杀的控状!
十五碑警区主任胡昌福助理总监告诉《中国报》,2名嫌犯均于本月4日交由查案官绍奇警长,并援引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8条文及1960年军火法令36(1) 条文(拥有仿真枪)下调查,同时再度延扣2天至本月11日助查。

他说,警方将调查报告交由副检察司定夺后,决定援引刑事法典307条文(企图谋杀)及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8条文(非法持有军火),提控主嫌。
“至于次嫌则将在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9条文(同夥持枪却知情不报),及1960年军火法令36(1) 条文(拥有仿真枪)下被提控上庭。”
胡昌福说,主嫌将先在吉隆坡法庭面临企图谋杀控状,随后再与次嫌一同押往雪州巴生法庭面临余下控状。
此枪击案于上个月22日凌晨3时,在隆市孟沙特拉威路发生。
一群印裔男子在酒店外起争执,过程中一人中枪受伤, 警方事后逮捕2名前科犯;案件在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3条文以及刑事法典307(企图谋杀)条文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