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MHO求助后,很多阿窿案受害者在回家后都能挺直腰板,他们变得有信心,因为他们在MHO得到支援和支持!”
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MHO)秘书长拿督希山慕丁指出,前来求助者知道MHO将是他们的靠山,当他们被阿窿上门恐吓时,他们知道这是“收集证据”的好机会。
“当阿窿派人上门进行恐吓、泼红漆或纵火,闭路电视摄像及拍到的画面都是证据,我们将交给执法单位,只要是之前的报案,警方有开档调查,而不仅是备案,这些阿窿跑腿将会被捕及控上法庭。”
“一旦警方在接到报案后开档调查,MHO计划行使刑事程序法典27条文(公众逮捕)所赋予的权利,逮捕嫌犯并立即交予警察;我们不再躲避阿窿,而是将他们的人逮捕后交予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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