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柔佛州务大臣拿督翁哈菲兹指出,柔佛州政府提呈《2026年柔佛宪法(第二部分)修正案》,主要为了优化州议会组成,并允许委任不超过5名官委州议员,以引入更多专业人才参与州政策制定。
他说,该修宪案建议修改1895年柔佛州宪法第15条文,并新增15A、15B及15C条文,使州议会总议席可从现有56席,增加至最多61席。
“这些委任议员并非通过选举产生,而是作为补充现有议会专业结构的一项机制。有关委任必须通过州议会动议,并获得柔佛苏丹陛下御准后方可生效。”
翁哈菲兹今日在柔佛州议会提呈有关法案二读时,如是指出。

他说,受委议员将享有与民选州议员相同的权利与待遇,包括参与辩论及投票权,不过受委者不得担任柔佛州务大臣或柔佛州行政议员。
他强调,在柔佛州经济快速发展,以及柔佛—新加坡经济特区(JS-SEZ)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柔佛州政府有必要吸纳更多具备专业知识与经验的人士参与州议会,以确保州政策与决策更加精准及高效。
“柔佛州正面对高速发展与外资涌入,我们需要更多不同领域的专业意见,协助提升州议会辩论素质及政策制定能力。”
他说,目前彭亨州、登嘉楼州及沙巴等州属政府,也已落实类似的官委州议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