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7日讯)一名伊斯兰学校校长与两名儿子因违反官方宣布的穆斯林斋戒月开始日期(puasa 1 Ramadan),今日在麻坡伊斯兰法庭面控后,遭判处罚款或监禁。
3名被告为68岁的父亲被告安比亚,以及其两名儿子分别为29岁的阿都卡迪尔嘉拉尼和25岁的莫哈末伊德里斯,3人当庭认罪。

被告安比亚面对两项指控,被罚款5000令吉。其儿子阿都卡迪尔嘉拉尼和莫哈末伊德里斯,各面对一项指控,被罚款2500令吉。
而若无法缴付罚款,安比亚则须被监禁两年,其儿子阿都卡迪尔嘉拉尼和莫哈末伊德里斯则须各被监禁一年替代。
被告安比亚面对的两项指控状,指他带领一些学生和公众到麻坡奔云岸海边(pantai Parit Penyengat)主持观月仪式,却公然挑战宗教权威,拒绝在官方规定的日期2月19日开始斋戒。
其行为抵触1997年柔佛州伊斯兰刑事罪行法案9条文(侮辱或背叛宗教当局),每项指控一旦罪成,各别可被判罚款高达3000令吉或监禁两年,又或两者兼施。
而其儿子阿都卡迪尔嘉拉尼,也是伊斯兰学校教职人员,连同莫哈末伊德里斯,则被控抵触同个法令43(1)条文,即与父亲串通同谋,传播有关延迟一天斋戒月开始的声明。
根据案情,柔佛州伊斯兰宗教局(JAINJ)执法人员收到消息,有些人在2月18日亲眼看到新月出现后,被告安比亚却指没看到新月,并宣布于2月20日即斋戒月第二天才须开始斋戒。
而被告莫哈末伊德里斯作为开设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群组人,竟向群组的72人,以及随后分享给他人说不正确的斋戒月开始日期。
柔佛州伊斯兰宗教局执法人员之后扣留3名被告调查。
法官吁公众遵从官方宣布
麻坡伊斯兰法庭法官莫哈末法兹尔下判时强调,3名被告犯下严重的过犯,这不应该发生在以苏丹为宗教领袖的州属
他亦藉此呼吁公众遵从官方宣布,切勿自行立法。
他还要求柔佛州伊斯兰宗教局执法人员,严格监督该伊斯兰学校校方在接下来务必遵守指南,并指示被告及追随者必须接受辅导与改造。
此案件主控官莫哈末鲁特菲以及阿兹里依斯迈,3名被告则无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