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一名公司前秘书因在两家企业委任外籍董事方面,向大马公司委员会提呈虚假资料而面对2项控状,上月中她在案件于推事庭过堂时改口认罪。
大马公司委员会指出,被告阿兹琳因在MB国际有限公司,以及Ascent GT有限公司委任外籍董事一事上,向大马公司委员会注册官提呈虚假资料,因此抵触2016年公司法令第593b条文。
该会文告指出,被告是在2025年2月17日面控并否认有罪,但在今年4月15日过堂时改口认罪。
被告也承认另两项未向国家银行申报可疑交易的罪名,她被控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第86(b)条文。
推事西蒂莎吉拉较后针对一项2016年公司法令控状,和一项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
判处被告个别罚款2万5000令吉,并且需缴付有关罚款,否则就会被判监禁6个月,被告较后缴付罚款。
“法庭在被告进行认罪协商后,把被告面对的另一个2016年公司法令控状,和另一项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控状的因素纳入考量而做出判决。”
该会也援引相关法令,吊销被告的执业证书。
“大马公司委员会提醒民众,任何涉嫌呈交虚假或混淆的文件、报告或资料者都会遭到提控。”
“大马公司委员会致力于确保相关法令得到遵守,同时确保商界了解责任以及保持有道德的商业行为。”
此案主控官是蒂特拉丽娜副检察司、苏莱曼副检察司及代表大马公司委员会的努鲁艾因,控方代表律师则是杰瑞米和谭嘉宜(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