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戴假发、用假证件,40岁大马男子涉诈骗案,协助向受害者收取14万元(约43万4000令吉)财物,被警方逮捕。
《新明日报》报导,警方昨日发布文告指出,警方于上个月29日接到受害者投报,说接到自称是来自电讯公司M1的不明人士来电,对方称受害注册了M1的配套,结果电话线被卷入洗钱案。
当受害者否认曾签订配套后,电话随即被转接到另外一名自称是来自金管局的官员。
文告透露,过程中这群骗子错误引导受害者,让他相信自己真的是因洗钱案被调查。他随后按照指示,把价值约14万元的现金、黄金和其他财物交给一名40岁男子,借此证明他的财产来源都是合法的。
反诈骗指挥处和裕廊警署警员调查后,确认收款的是一名40岁大马籍男子,并在上个月30日逮捕他,今早将他控上法庭。
警方文告指出,初步调查显示,该男子充当跑腿,从受害者那里收集现金、黄金和贵重物品后再带回大马,他也被指使用伪造的公司证件,冒充金管局认证人员。
此外,在收取财物过程中,该男子还戴上假发,以掩饰其身分。
警方已经注意到有越来越多大马人越堤来新加坡后,协助诈骗集团从受害者手中收取现金和贵重物品。涉及诈骗和相关罪行的部分罪犯,从去年12月30日起将面对鞭刑惩罚。
警方提醒公众,切勿将金钱或贵重物品交给身分不明者、或遵从指示将物品放在某处让他人前来领取,以及不要和他人共享屏幕或分享登录资料。
被控收15万元劳力士与金戒指
来自大马的被告王为顺(40岁,音译)今早被控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CDSA)的罪状。
控状显示,被告涉嫌在4月30日与不明身分人士串谋达成安排,到位于武吉巴督东6道第292A座组屋楼下,向一名71岁男子接收两只劳力士表和一枚金戒指。这些财物总值不少过5万元(约15万5000令吉)。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最高50万元(约15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也可能面对最高12下鞭刑。
控方要求还押被告一周,期间回现场协助调查,以及追踪被告的同伙。法官批准控方申请,案展至5月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