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30日讯)“狼父涉强奸女儿成孕”案;基于受害者的医药报告未出炉,法官择定此案于6月4日再度过堂及下判。
育有4名孩子的47岁被告莫哈末法兹尔,职业是一名工人,控状指被告于去年3月至今年1月之间,在峇株巴辖县巴力拉惹一户民宅的客厅及睡房,强奸其20岁女儿,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76(3)条文(乱伦强奸)。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监禁30年及不少过10次鞭笞。
被告已于昨日被带上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及认罪,然而审理此案属于地庭权限,于是今日再度被带到峇株巴辖地庭面控。
因受害者的医药报告尚未出炉,承审法官奥斯曼阿芬迪择定此案于6月4日再度过堂及下判,被告也不获准保释。
此案件主控官为莎丽法娜塔莎副检察司,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本报陈佳敏摄)
根据案情,20岁的女受害者是于4月20日上午约9时13分,因腹部已疼痛长达一周且因月经推迟,而前往巴力拉惹诊所求医。
经医护人员检查,发现她已怀孕18周,受害者才爆出多次被父亲强奸。
医护人员于是前往巴力拉惹警局报警,而受害者之后被送往峇株巴辖苏丹娜诺拉依斯迈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
警方也于当天下午约3时,前往被告位于巴力拉惹的民宅,将对方逮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