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29日讯)一名保母今日在地庭面控时,否认将一名5个月大男婴虐待致死的罪名。
被告法丽莎阿兹妮哈(24岁)被指于今年2月12日早上11时,在雪邦甘榜双溪美拉鲁亚一处住宅犯下上述罪行。
被告因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坐牢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法庭也可谕令被告守行和进行社区服务。

主控官赛夫丁拉菲宜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同时需到警局报到和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
被告代表律师罗韩星以其当事人仅有一份月收入4000令吉的兼职保母工作,需照顾2名年幼孩子及年迈双亲为由,请求降低保释金额。
法官阿末福安最终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每月向邻近警局报到一次,并择定案件5月2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