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电召车司机向女乘客伸咸猪手”案;涉案电召车司机兼本地华小男教师,今日再次出庭过堂,看到媒体立刻扭头且立刻用卡通图案文件夹挡脸,大步快进入法庭。
26岁男被告朱志鸿(译音),今早在一名女子陪同下,到新山第二推事庭听审。
当他抵达法庭时全程戴着口罩,见媒体人员拍摄后更立刻用卡通图案文件夹挡脸,避开媒体镜头。

由于仍在等待文件提呈,被告获第二推事庭推事娜比拉妮占批准,继续保外候审,并将案件订于5月25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2月1日下午5时30分至6时之间,驾驶着第二国产Bezza轿车,从新山世纪花园哈里茂达鲁路(Jalan Harimau Tarum)一家金店前往新山丹绒布蒂里一栋公寓路途中,对一名外籍女子袭胸、触摸小腿及大腿等行为,意图侵犯该女子。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54条文(对他人使用暴力并有非礼意图),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个刑罚。
(本报黄慧琪摄)
早前报导,该越南籍女子的家属以匿名方式,将有关视频及华裔男司机资料上载至社面子书,阐述妹妹搭乘电召车从新山茂奥斯汀花园前往新山富力公主湾(R&F)途中,遭男司机性骚扰。
该男司机经证实是新山柔佛再也华小的教师,他早前也主动到警局报案。
被告于2月13日在新山法庭第二推事庭被控时,他否认有罪,被告当日获推事允准,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
此案主控官为努鲁莎菲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