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讯)见4岁男童不听话又尿裤子,幼儿园女校长气得在4分多钟内8次虐待男童,不仅打头、抓手臂又推人,控方要求判她入狱6至8个月,但法官指她身为一校之长却违背信任,加重判她坐牢10个月。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是一名40岁的新加坡妇女,案发时是一家幼儿园校长,她面对一项虐待孩童的控状。4岁的受害者案发时是幼儿园的学生。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男童身分的报道,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显示,男童在2024年11月21日早上10时53分,试图取下放在架子上的一盒玩具。一名教师见男童当时是坐在椅子上这么做,便提醒男童要站起来拿,不过男童没有遵从指示。
目睹过程的被告随即上前,用右手打了男童头部左侧,导致他手中的整盒玩具落地。被告随即拉着男童左手要他起立,不过男童拒绝。
这时,她发现男童尿湿了裤子,愈发急躁,抓着男童左手臂往上拉了5下,再把男童推回座位。
男童随后起身离座,被告再次击打其头部右侧。
在指示其他学生帮忙捡拾玩具期间,被告又趁机拍打男童右手臂,并用玩具盒盖敲打其头顶。收拾完毕后,她又在男童头部右侧推搡了两下。
被告在4分多钟内8次虐待男童,罪行被课室内的电眼拍下。控方陈词时指被告身为校长,却对手无寸铁的男童施暴,事后又企图掩盖罪行。
法官下判时也斥责被告当着其他学生的面,一再击打幼童头部这个脆弱部位,事后还向家长撒谎。
向男童父亲撒谎拒提供电眼画面
遭男童父亲质问,被告谎称为防箱子砸中男童而把他拉开,不慎弄伤他,也拒绝提供电眼画面让父亲查看。
一名教师事后告诉被告,男童手臂上有几道抓伤,被告便表示会亲自向男童父亲解释。
男童父亲在中午接儿子回家,注意到他已换了另一套校服。被告向父亲解释,男童手臂内侧有伤,说是因男童抱着一个大箱子,她为防箱子砸中他,便把他拉开,不料弄伤了他。
男童父亲要求检查电眼画面,但被告称学校政策不允许她这么做。被告在被男童父亲质问时,谎称只拉了男童一下。
男童父亲回家后,发现儿子的伤势不轻,便于当天下午带他到竹脚妇幼医院接受治疗。医生发现,男童左手臂上有6道1公分至4公分长的抓伤,
判断为疑似非意外受伤所致。
律师指被告事业尽毁
律师指被告事业尽毁,无法再从事幼教相关工作,因此恳请法官考虑判以高额罚款。
律师表示,被告事后已向男童父亲道歉,承认自己当时不该动粗。
另外,男童仅手臂受轻微抓伤,无需病假休养。
鉴于被告选择尽早认罪,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希望法官能酌情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