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4日讯)“妻子报复买凶杀夫案”判词出炉,法官在判词中列出7大疑点,逐一指出控方证据不足,包括被告衣服血迹证据不足、闭路电视画面模糊、控方提呈证据程序不符法规等!
因此,法官诺丽札奥斯曼栽决调查工作和证据存在很大缺陷等关键问题,最后裁定3名被告皆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根据判词,法官还提到控方无法证实杀人和共谋证据链、证人证词无法证明被告直接或间接谋杀、无法证明支付给林勇喜的2600令吉款项为酬劳、无法证明所有被告之间的关系,包括当晚在案发现场人员与主嫌的关系。
法官在判词中列出的7大疑点包括:
1.被告衣服血迹证据不足
2.闭路电视画面模糊
3.控方提呈证据程序不符法规
4.控方证人无法提供直接或间接证据,证实被告参与谋杀
5.无法证明被告支付给林勇喜的2600令吉款项为酬劳
6.无法证明所有被告之间的关系,包括当晚在案发现场人员与主嫌的关系
7.调查存有漏洞,包括没有重要的打斗录像证明与死者搏斗并致其受伤的嫌疑人都是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