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民政党主席拿督刘华才强调,批评政府政策错误是每一名大马公民在联邦宪法下的权利,政府不应滥用煽动法令打压异议者。

他今日发文告说,联邦宪法第10条款清楚阐明人民言论自由受保障,所发表的言论就算是与批评政府有关,都不该被视为犯罪,更不该在煽动法令下遭对付。
他说,无论是哪个政党执政,都应该做到尊重宪法、尊重民声和聆听民意,面对批评声浪,政府应该虚心受教,检讨需要改进的地方。
“希望联盟当年大力反对煽动法令,宣称一旦执政就要废除,这股声音如今在哪里?批评政府难道就是威胁国家主权?其实威胁到的只有政权。
“若真的讲究法治和自由民主,民政党全力支持废除煽动法令,更应该建立更符合新时代人民思维的新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