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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猥亵女店员 属“非正常人” 判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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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22日讯)精神病患青年赤裸下半身从后强抱及猥亵女店员,因属“非正常人”,今日被提控时认罪后,判予守行(Bon Kelakuan Baik)为刑罚。

28岁的被告慕哈末沙依斯干达,来自关丹斯里柏灵栋,今日在关丹第一推事庭,由主控官纳吉米查基副检察司援引刑事法典377D(向他人作出猥亵行为)条文,进行提控程序,承审推事为依丽娜奥斯曼。

在此条文下,任何人在公共或私人场所,与另一人发生破坏体统的猥亵行为,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

他被控于去年9月16日上午9时42分,在斯里柏灵栋住宅区的一家杂货店内,赤裸下半身从后方突然拥抱26岁巫裔女店员,以暴露的下体做出猥亵行为。

案情显示,受害者遭被告从后强抱后,被告以暴露的下体磨擦受害者身体,吓得受害者挣脱并逃出店外求助,店中闭路电视也将被告行径全数摄录为证据。


在沙依斯干达认罪后,代表律师莫哈末苏海里兹古协助减刑求情指,被告于2024年被诊断患有精神病,由已退休的父亲抚养。

兹古也向法庭建议,基于被告“非正常人”情况,一旦被判入狱,将影响被告的治疗,希望能允许被告以守行作为此次犯罪行径应得的刑罚。

依丽娜在主控官不反对下,援引刑事程序法典294条文,判决沙依斯干达罪名成立,即日起守行一年,呈交3000令吉保证金和由一名担保人担保,同时守行期间不可再犯罪,否则保证金将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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