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0日讯)华裔发廊东主兼业余篮队教练涉嫌面对猥亵未成年少年控状,在今日案件过堂时受召出庭,惟法官在控方提出需有更充裕时间准备和提呈证人及证供为由,批准将案展至8月10至12日开审。
芙蓉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择定8月连续三天,即8月10日、11日及12日进行有关案件的审讯,以确保控辩双方拥有充足的时间作出准备。
法官在庭上也批准延长被告的保释条件,直至开审日期定下为止,同时法庭也批准辩方申请翻译员的请求。
30岁的被告今日在家人陪同下,一身黑衣黑裤出庭,他在发现媒体在场时马上取出口罩配戴,迅速走进法庭里等候开庭,直至其案件结束,走出法庭时发现镁光灯时,马上用手遮挡。
被告牴触的猥亵未成年少年控状,包括了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未经同意的违反自然性行为),此非自然性行为包含以暴力或未经对方同意下实施肛交行为;罪成者,被告可被判处5至20年监禁,以及施予鞭刑。
被告另外牴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5条文(制作儿童性虐待材料),此条文罪行包含了制作、指导或参与制儿童性虐待材料;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是于2025年2月13日首次被带上法庭面控,在翻译员读出全部控状后否认有罪,案展至今日过堂。
此案承审主控官为为努鲁巴姬思副检察司,法官为拿汀苏丽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