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律政司(前称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说,律政署将深入研究设立仲裁庭,以专门处理罪案受害者家属赔偿申请的建议。
他日前接受《每日新闻》访问时说,设立仲裁庭的事项必须经过深入研究以及和相关利益单位商讨,以确保其可行性,同时确保仲裁庭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运作。
马来西亚穆斯林律师协会秘书长丹尼尔法罕则认为,设立仲裁庭需先修订相关法律、调整司法行政架构、委任成员及拟定新程序等步骤,过程相当耗时。

他说,为了保障受害者权益并及时为他们提供援助,有关当局应设立一个更快、更实用和更实惠的调解机制。
他建议,该机制应让受害者家属无需提出民事诉讼的情况下,可直接针对赔偿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其他和解条款进行协商。
“从政策角度来看,我支持设立这个特别法庭,因为它体现了司法制度关注受害者家属福祉这一点,但我们更应该确保受害者家属能够更快地获得赔偿,同时避免因诉讼程序对家属造成的额外负担,在这中情况下,调解无疑是一种更快捷、更经济和有效的选择。”
丹尼尔法罕也建议,有关当局可以通过现有机构,例如法庭、调解中心或由检方和代表律师共同监督的机制,更早地进行调解程序。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早前受访时说,刑事案中被告赔偿受害者一事,将带入刑事法律改革委员会讨论。
莫哈末杜苏基早前也透露,律政署将发出指示,规定所有副检察司研究并入禀受害者家属的赔偿申请,包括因醉酒或受酒精影响造成的死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