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5日综合电)台湾台北一名科技公司总监,因妻子发生婚外情,向小王提起侵害配偶权诉讼,法院审理时发现,小王不仅与人妻发生不正当关系,还在分手后散布私密影像,严重破坏婚姻关系,判其须赔偿总监40万台币(约5万令吉),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指出,一名总监夫人于2020年10月间,透过网络社团结识小王,双方因参与车友聚会而逐渐熟识,进而发展为恋人关系,交往期间两人多次发生性行为,总监夫人甚至因此怀孕,直到2022年12月小王的妻子主动致电告知,总监本人才发现。
此外,小王在交往期间,未经同意拍摄总监夫人的不雅画面,并于2023年1月至2月间,将相关影像寄送给总监夫人多位亲属,总监本人收到影像后无法承受,对小王提告,除了刑事上还求偿民事赔偿200万台币(约25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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