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58岁阿叔递字条,图抢钱币兑换商,遭“拒绝”后逃走,今早被控上法庭。
警方昨晚发文告,警方于本月11日下午4时20分接获通知,指四美6街东福坊一家钱币兑换商发生企图抢劫案。
经实地调查及借助警方电眼画面等,勿洛警署和警察行动指挥中心警员掌握了嫌犯身分,并在接到报案8小时内将他逮捕,也从他身上找到一张手写字条。
涉案男子今天在企图抢劫罪下被控上庭。

《新明日报》报导,根据控状,涉案男子是大马梁国强(58岁),他涉嫌在上述地点 企图抢劫,向受害者出示一张手写着: “安静!把所有新元、令吉和美元都给我,不准动”字条,导致受害者产生恐惧,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93条文。
事后,钱币兑换商拒绝配合,嫌犯才逃离现场。兑换商为此报警,但他并无损失任何财物,也没有受伤。
一旦罪成,被告将被判不少于2年或不超过7年的监禁,以及不少于6下鞭刑。
记者今早走访事发地点,钱币兑换商莫哈默雅欣(60岁)受访时说,从1998年开业至今,第一次遇到这样情况,对他而言确实感到不安。
兑换商:以为他是哑巴
兑换商称,起初误以为对方是哑巴,后续还认为是恶作剧。
雅欣说,嫌犯身高约1公尺7,当时戴着口罩,突然递上一张字条。
“我一开始以为他是哑巴,后续还想说是不是恶作剧,但对方很认真。当时,我还叫他去楼上银行拿。”
雅欣说,男子之后自讨没趣离开,之后再小跑离开。据观察,兑换商店共有6个电眼。
他说,知晓当年的渣打抢劫案,但没想到发生在自己身上。
据之前报道,2016年7月7日早上11时05分至11时20分,31岁的加拿大籍大卫·罗奇凭
一张字条劫走荷兰巷渣打银行3万450元(约9万4831令吉)现金。
随后,罗奇带着赃款潜逃泰国,但因没申报携带巨款入境而在当地入狱14个月,并在刑满出狱后,被遣送回加拿大途中在英国伦敦落网,而新加坡之后提出引渡申请,并答应不会让罗奇接受鞭刑。
罗奇于2020年3月引渡回新国面控。被告承认抢劫及转移赃款出境罪名后,被判坐牢5年及6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