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7日讯)“罗厘连环撞3死2伤”案;涉及毒驾的拖格罗厘司机今日在昔加末法庭,被控3项谋杀罪。法庭择定5月21日过堂,以等待各项报告完成。
29岁被告莫哈末沙非克今早9时许被警方押送昔加末推事庭面控。
戴着口罩的被告全程低头不语,避开媒体镜头。

被告面对3项控状,指被告于本月2日约下午3时50分在新山至芙蓉联邦道路第212公里,杀害72岁米亚克里斯南、66岁瑟文黛和77岁帕拉米安迪,皆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主控官诺艾娜向推事阿玛丽娜申请过堂日期,以等待各项报告包括剖验报告、验车中心报告等。
阿玛丽娜择定5月21日过堂,被告不得被保释。
早前报导,这起车祸于本月2日下午3时56分,在金马士峇鲁金山花园路口发生。
一户印裔家庭5人探亲后共乘客货车返程时,遭一辆拖格罗厘从后方猛撞,车辆随后失控冲入反方向车道,再与一辆小型罗厘迎面相撞,酿成3死2伤的悲剧。
警方调查显示,涉案司机的尿检对甲基安非他命(俗称冰毒)呈阳性反应。
此案在柔州检察署指示下,从原本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44(1)(a)(在酒精或毒品影响的情况下驾驶导致无法控制交通工具)条文,改为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进行提控。
一旦罪成,可以被判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或不超过40年,如果未判处死刑,则需被判鞭笞不少于12下。
(视频拍摄:白宁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