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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元首和各州苏丹老师” 单亲妈妈涉侮辱王室被控

(新山7日讯)涉及“侮辱柔王室首相警方”案的单亲妈妈,自称是第17任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及国内各州苏丹的教师,她于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释金保外。

49岁被告努鲁胡塔今日被警方带往新山地庭,面对两项控状。

被告努鲁胡塔(左)被带往新山法庭面控。

《大都会日报》报导,首控状指出,被告蓄意制造,及在TikTok账号“ratunurutriratubalqis”上发布一则视频,内容写到:“我是马来西亚第17任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包括马来西亚所有苏丹的教师”,企图干扰他人。

次控状指出,她蓄意制造及在该账号上传另一则视频,内容为侮辱我国及汶莱的苏丹。

一名男子于3月27日下午4时许,在敦阿杜拉萨路的一座公寓内,发现这两则视频。


被告的行为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1)(a)条文,并可在同个法令233(2)条文下被判刑,若罪成可被判5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定罪后若持续犯罪,可处以每日最高5000令吉的额外罚款。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莫哈末阿夫达兰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外加2名本地担保人。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指出,被告是以顾问身分工作,月薪仅有3000令吉,且还需赡养一名16岁的孩子,希望法庭能降低保释金额。

最终,法官莫哈末阿兹哈裁定,允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外加3项附加条件,即上交护照、每月到警局报道,以及不得骚扰证人。

案件展延至5月8日过堂。

落网一男一女
转为控方证人

早前被捕的另外一男一女,转为控方证人,目前已获保释。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周一晚上发文告指出,警方已将调查报告提交至总检察署布城普通犯罪与公共秩序小组(UJAKA),并获得提控其中一名女子的指示。

他说,另外两名被捕的男女,则获警方口头保释,并成为控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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