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20岁大马青年为赚取高额“佣金”,来新充当诈骗集团跑腿,短短5日内多次跨境收取及转交赃款,甚至利用受害者的支票盗领钱财,涉案金额逾28万元(88万令吉),最终被判监3年又6个月。
被告是来自马来西亚的洪伟俊(20岁,译音),他面对6项包括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和诈欺等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罪名。
案情显示,2025年8月被告因负债累累,在社媒上看到一则标榜“高薪”的工作广告后,决定铤而走险。被告进一步询问后,一名不明人士声称他只要每完成一次“任务”,就可赚取5000至6000元(1万5702至1万8842令吉)佣金,工作内容是按照指示收取及转交现金。

在入境新加坡前,对方也预先汇款2000令吉给他,让他在新山关卡附近预订酒店作为据点。
调查显示,被告在短短5日内至少7次按照指示,在新加坡不同地点向受害者收取现金或物品,再转交给他人。这些受害者大多坠入假官员骗局。
2025年8月23日下午,被告在东海岸公园向一名54岁退休妇女收取装有3万5000元(10万9921令吉)现金的塑料袋,之后前往宏茂桥一带将塑料袋交给一名男子,才返回新山。
8月26日,他更冒充反诈骗部门警员,向一名62岁妇女骗取一本预先签名的空白支票簿,并将其转交给同伙。隔天,被告按指示持该支票簿到大华银行,通过谎称自己是事主侄儿,需提取学费的说辞欺骗银行。在银行人员通过电话核实交易时,受害人因受骗也虚假确认了这一说法,导致被告成功提走了12万元(38万令吉)现金。
之后,他再用另一张支票,在另一家分行提取8万元(25万令吉),并交给同伙。
多次练习写支票金额
调查显示,被告早前多次练习填写支票金额,以符合“要求”。
被告共通过支票提取了20万元(63万令吉)现金,另从6名受害者手中收取至少8万9300元(28万455令吉)现金,至今相关款项均未追回。
案情也揭露,被告在完成首次“任务”后获得1500令吉报酬,其中525令吉用于延长酒店住宿。
案情显示,被告在开始“任务”前,被告知这份“工作”风险很低。对方还指示被告,若被警方抓获,应该矢口否认罪行。
被告也获指示,要着装正式,仪容整洁,以免引起怀疑。为此,被告在2025年8月21日至25日期间多次前往新加坡的理发店修剪头发,使自己看起来更加得体。
同时,他也被要求每天入境新加坡时都向同伙发送照片,以供核实。
被告的代表律师为他求情时称,由于未能偿还大耳窿债务,且其女友遭骚扰,被告才会误入歧途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