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通讯部长拿督法米在面子书专页“N13”管理员莫哈末法乌赞,对先前发表诋毁他的言论深表悔意,并澄清他并未在清真寺发表政治演讲后,今日在起诉莫哈末法乌赞诽谤的诉讼中,与后者达成庭外和解。
法米的代表律师法米阿扎今日告知高庭法官拿督拉惹阿末莫扎努丁沙,诉辩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并赞成由高庭记录经双方同意的判决内容。
作为此案答辩人的莫哈末法乌赞接着由其代表律师莫哈末占里依布拉欣,证实起诉人告知法官的上述事宜。
法官接着记录经双方在这宗民事诉讼中,同意达成和解的判决。

法米的另一名代表律师阿斯阿里在记者会上,告知媒体有关其当事人和答辩方达成和解的2件事。
“答辩人对他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面子书发布的贴文深表悔意,有关贴文也是此案的核心问题,因此2件主要的事是其一,答辩人承认法米的致辞内容不是政治演讲。
“其二,答辩人对通过上述面子书专页发表的言论引起的一切误会感到遗憾,并真诚说明法米于2023年7月30日,在第15届雪州选举期间,在州内万挠斯里根登马来甘榜的一间清真寺发表的演讲,并不是政治演说或具政治意味的演讲。”
此外,法米在接受媒体访问时,则表明他感谢莫哈末法乌赞承认上述事项,并同意以友好方式在此案达成和解。
根据法米于2023年9月5日入禀高庭的诉状,法米指莫哈末法乌山通过上述面子书专页发表具诽谤性的言论,污蔑他滥用清真寺进行竞选活动,违反雪州苏丹的谕旨。
法米说,上述具诽谤性的言论毫无根据,雪州伊斯兰理事会(MAIS)已证实他并没如答辩人所指控般,在清真寺内发表政治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