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社区安全联盟主席丹斯里李霖泰认为,酒驾或吸毒后驾驶导致无辜道路使用者死亡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而建议采取包括吊销驾照和禁止驾驶5至10年,及没收车辆的强硬措施。
他强调,相关罪犯也应依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予以严厉惩处,因任何头脑清醒的人都不会否认这是一项严重的罪行,理应受到公正的惩罚。
“所有此类酒驾或吸毒后驾驶导致无辜道路使用者死亡的案件都应判处监禁。而且,将肇事者送进监狱将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酒驾或吸毒后驾驶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是极其严重的罪行。”

他在文告中说,除非采取强硬措施来应对道路交通事故死亡问题,否则这个问题将永远无法解决,并将年复一年地发生。
他也同意交通部的建议,修订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要求违法者向受害者家属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