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0日讯)涉嫌双溪槟榔利华路人民组屋外警民冲突的8名男子,今日在推事庭面控时皆不认罪,推事允准8名被告每人以5000令吉外加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至5月19日过堂。
8人今早约10时30分在警方押送下,前往乔治市推事庭进行面控。
8名被告分别是诺尼查尔(37岁,商人)、莫哈末沙菲克(28岁,商人)、阿兹旺迪(38岁,工厂职员)、莫哈末艾卡尔(28岁,维修厂书记)、莫哈末菲道尔斯(34岁,技术员)、莫哈末拉金(34岁,送餐员)、莫哈末沙兹旺(30岁,跑腿)和罗家辉(译音,26岁,厨师)。
(摄影:谭永亮)
他们被控于3月25日晚上9时50分,在双溪槟榔一座组屋前,与执行任务的其中3名警员,即莫哈末安扎鲁丁(30岁)、伍长莫哈末丹尼尔(23岁),与普通警员尤瓦念(26岁)发生冲突,并触犯刑事法典332条文(妨碍公务致伤),并与149条文(规定非法集会成员需为共同所犯罪行承担法律责任)同读。
一旦被判处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律师在庭上求情说,部分被告主动自首,所有人也配合警方调查,绝无潜逃的可能,要求推事判予最低额的保释金,让被告家人可以筹集。
推事敦姑英丹娜迪雅宣布,8名被告获准以每人5000令吉保释,并案展5月19日过堂。

新闻背景
上述警民冲突事件,于3月25日晚约9时50分发生,当时一支正在日落洞公寓执法的警队,被要求赶往事发现场支援协助。
增援警员抵达后,发现有4名警员在追捕一名逃入住宅区的可疑人士时遇到阻碍,并在过程中与现场部分民众发生误会,进而引发冲突,导致其中3位警员身受轻伤。
警方随后逮捕8名年龄介于28至39岁的本地男子,以协助调查,并援引刑事法典第147条文(骚乱)及第353条文(使用暴力或威胁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