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大马医药协会(MMA)促请政府加大执法力度,包括下调血液酒精浓度,坚定对醉驾和毒驾零容忍的立场。
该协会主席拿督迪鲁纳瓦卡拉苏今日发文告说,每一宗因醉驾造成的死亡,都是公共安全的失败。
他说,尽管官方数据显示,醉驾仅占全国致命交通事故不足0.5%水平,但这并不能成为大家忽视问题的理由,每一宗事故都意味着无可挽回的生命损失。
“大马医药协会严厉谴责醉驾和毒驾案件增加的情况,这其实是持续且可预防的公共安全失败,政府必须果断采取行动。
鲁纳瓦卡拉苏还说,现行法律体系的不足,即便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严惩违法者,但受害者家属往往缺乏可持续的财务支援。

“法律惩罚肇事者,但谁来保护受害者家属?”
他续称,对肇事者施加的罚款,并未直接用于支援失去经济来源的家属,家属往往需独自面对繁复的法律程序、冗长的保险理赔纠纷和沉重的经济压力。
“为此,大马医药协会呼吁进行制度性改革,例如设立醉驾与毒驾受害者赔偿基金,为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提供即时财务援助,并推行强制性法律援助,确保受影响家庭能公平获得司法保障。
“我也呼吁执法当局加大力度,并全年执行取缔醉驾执法行动,更频密或突击式路障检查,正义不应止于惩罚,更应涵盖对遗属的保护、支援与尊严。”
2020年7月27日,时任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在国会提呈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修改第45G条文,即司机体内血液、酒气和尿液酒精含量标准,降低至每100毫升酒气酒精含量不能超过22毫克、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不能超过50毫克,以及每100毫升尿液酒精含量不能超过67毫克。
在修法前,上述法令下的45G条文阐明,若司机的体内血液、酒气和尿液酒精含量标准,为每100毫升酒气酒精含量不能超过35毫克、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不能超过80毫克,以及每100毫升尿液酒精含量不能超过107毫克。
同时,任何在酒精、毒品和鲁莽驾驶交通工具,并致死他人的话,初犯者最高刑罚可判监禁15年和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重犯者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和罚款最高15万令吉。
国会随后在同年8月26日通过这项修正案。
上周日(29日)早上11时40分左右,巴生皇城市政厅大厦附近的大红花路发生一宗触目惊心的严重交通事故,一名20多岁男子涉及醉驾和吸毒且违规超车,撞死33岁巫裔摩哆骑士阿米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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