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7日讯)商店招牌没国语、不符合国语字体大小要求、招牌与申请内容不符等,巴生皇城市政厅针对违例的商店招牌展开取缔行动,最终开出19项整改通知和29张罚单!
市政厅是于较早时,在马来西亚国家语文出版局(DBP)配合下,连续2天拉队到武吉丁宜镇和武吉拉惹镇商业区,展开执法行动。
市政厅公关小组主任诺菲查向媒体指出,执法人员对不符合标准的商店招牌开出罚单,这些招牌大多数涉及不当使用国语(马来文)。
她说,执法人员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和2007年广告法令(巴生市议会),开出29张罚单,每张罚单为1000令吉,罚款总额为2万9000令吉,同时发出19项整改通知。

维护马来语地位
“根据条例,所有商业招牌都必须使用国语,虽然允许使用其它语言,但必须优先使用国语,同时国语字体必须大于其它语言的字体。”
她说,首场取缔行动是在武吉丁宜镇商业区进行,市政厅执照小组、建筑小组及执法小组联手出动,共派出8名官员,同时国家语文出版局则出动6名官员,合共14人。
她指出,在检查多家单位后,发现所有场所都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广告准证,但有者展示的内容与国家语文出版局所批准的内容不符,这包括添加其它语言的文字、没提供国语的双语要求等。
她说,在武吉拉惹镇的另一场取缔行动中,执法人员对3家商店进行检查,其中一家没有执照,同时不当使用国语而被罚款。
她强调,此次执法行动旨在维护马来语作为国家官方语言的地位,希望商家配合,避免受到对付。


其它语言合规 可续使用
巴生皇城市议员李富豪强调,招牌字眼的执法行动并不是针对任何语言,其它语言只要在符合法规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合法使用。
他说,这项政策主要根据广告法令执行,是在前朝国阵时代就已定下的政策,主要是根据国家语文出版局规定的标准设立商业招牌。
“基本上,商家在申请执照阶段时,就必须向该局提交申请,只有符合标准才获得批准,现在很多情况是商家所提交的版本与最终出现在商店招牌上的版本不一样,因此才会遭到对付。”
他强调,在这项政策下,其它语言都可以合法使用,包括中文、淡米尔文等,最重要的是字体大小比例,国语字体必须大于其它语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