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6日讯)国家反毒机构三马拉汉分局副主任承认吸含有毒品的香烟,今日被判罚款1500令吉或以2个月监禁代替,以及守行2年。
被告是26岁的鲁艾曼阿哈金,他在高级助理主簿官莫哈末法兹阿祖面前认罪。
此案主控官是蔡凯盛副检察司。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月1日凌晨约3时40分,在砂拉越警察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办公室内,被验出非法自行服用危险毒品克他命(Ketamine),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并可在同一条文下被判刑。
根据案情,毒品罪案调查组警官率队展开行动时,将被告带返进行尿液检测。
初步检验结果显示被告尿液克他命呈阳性反应,随后送往马来西亚化学局古晋分局化验,报告证实其尿液含有克他命成分。
被告在求情时声称,他当时以为自己吸的是普通香烟,不知道香烟内含有毒品。
他也宣称是受到朋友影响。
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且需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