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大马男子为赚钱还债,竟当诈骗集团跑腿,半个月9次到新加坡,向11名受害者接收价值超过20万元(61万4300令吉)的现金和劳力士手表,被判坐牢23个月。
大马籍被告李国强(46岁,译音)面对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因缺钱,在2025年7月经同事介绍,认识一名叫“Ken”的男子。对方告诉被告,有个到新加坡收钱和交钱的工作,但没有透露钱的来源,被告也没多问。在接下工作后,被告就加入一个Telegram群组。
群组负责人要求被告根据指示到新加坡向他人收款,被告在进入新加坡时需把护照交给一名组员,工作时要戴口罩并使用假名,在收到款项后则要拍照传入群组汇报,回国之前再将收到的钱交给另一名组员,才能取回护照。
被告根据指示,在2025年8月1日至15日间,入境新加坡后向11人接收超过20万元的财物,包括18万2060元(55万9237令吉)现金、价值1万6500元(5万633令吉)劳力士名表和4万人民币(2万2800令吉)。
警方之后接获多名受害者的报案,称他们落入投资以及假公安骗局。
经调查发现,向这些受害者接收款项的男子正是被告。被告在2025年8月16日试图入境新加坡时被逮捕。

只获2000令吉抵债
被告为诈骗集团办事,原本可抽取0.8%为酬劳,但最后只获2000令吉,并以此抵债。
被告早在2025年7月16日、17日和23日就来新“工作”,但他在那3天没有接收任何诈骗款项。
诈骗集团原本承诺被告能从收取的款项中抽取0.8%为酬劳,被告因此可赚取约4400令吉,但最后仅分得2000令吉,钱也用来抵消债务。
控方陈词时指出,被告的涉案金额不小,加上牵扯犯罪集团,但考虑到被告犯罪时间不长,只扮演跑腿角色,要求法官判他坐牢2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