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交警被指索贿,警方迅速作出回应,否认涉事警员有任何索贿行为,并指相关说法不属实。
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指出,事件于昨日下午3时45分,在通往新加坡的巴士专用通道发生。涉事33岁警员已于今早10时04分报案。
他说,根据初步调查,当时一名外籍男司机未依规定行驶于正确车道,警员因此将其拦下并开出罚单。
“涉事警员已否认所有网传指控,有关说法已对警方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他强调,相关指控属子虚乌有,案件将从刑事诽谤角度展开调查。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刑事诽谤)调查此案,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也说,警方也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滥用网络)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一旦完成调查,报告将呈副检察司定夺下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