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3名少年因向他人住家泼红漆,今天在安邦推事庭被控蓄意破坏罪名时,皆表示认罪,法庭择日再下判。
3名少年分别为14岁、15岁和16岁,他们今日在通译员以华语念出控状后,在推事诺麦占面前承认罪行。由于被告未成年,因此不能透露他们的身分。
根据控状,他们被指于2025年6月9日晚上7时24分左右,在位于雪州乌鲁冷岳县的一所公寓单位,合谋在受害者家前泼红漆,导致后者损失约65令吉。
他们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少过1年或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吉塔娜副检察司建议3人各以4000令吉保释外出;他们的代表律师陆伟伦(译音)则建议保释金为各300令吉。
推事随后决定3人各以12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择定4月29日下判,以等待福利局对少年背景进行评估的报告。

一般上,在未成年罪犯认罪后,法庭会另择日期,以准备社会调查报告。
随后,福利局官员将与未成年罪犯和其家人面谈,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量刑建议。
在审讯或判刑当天,福利局官员会出庭宣读调查结果和建议,而推事可以采纳或调整这些建议。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未成年人和其家庭背景、工作情况、教育程度、生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