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一名大学前财务行政助理涉及挪用客户20万4603令吉10仙现金,今日在地庭面控,她否认有罪。
35岁的诺哈莎娜被控在2017年10月2日至2020年2月20日之间,在大学牙科学院工作,受托管理客户款项时,从该学院现金柜台挪用公款,触犯刑事失信罪行。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失信),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4年监禁、鞭刑,并可另加罚款。
主控官依扎阿米尔副检察司要求,让被告以5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但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恳求降低保释金,因其目前担任保姆,月薪仅1800令吉,且需抚养2名仍在求学的孩子。
“我请求把保释金降至1万令吉,因为我需要支付房租,而且我9岁的长子患有自闭症。此外,我父亲身体也不好,而我的丈夫则是一名技术员。”
地庭法官阿兹鲁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择定于4月17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