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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健城入禀法庭 要求5贪污罪移交高庭

(吉隆坡13日讯)商人拿督刁健城将入禀法庭,要求将其5项贪污指控从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

刁健城代表律师马哈佐星今日在吉隆坡法庭大厦外受访时说,律师团最迟会在下周入禀申请。

他说,律师团队将先研究所有案件文件,然后再决定是否提交陈情书。

较早前,主控官努鲁基丝蒂妮副检察司在庭上告知地庭法官罗斯里,控方已将部分案件文件移交给辩方。

法官随即将本案定于4月15日进行审前会议。


现年37岁的刁健城被控4项控罪,涉及向首相前高级政治秘书拿督斯里三苏依斯干达行贿14万令吉现金和家具,包括价值1万4580令吉3仙和2万2249令吉的电器。

上述贿赂被指作为三苏依斯干达帮助与被告有利益关系的公司,在沙巴获得矿产勘探准证。

所有4项控罪均在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间发生,地点包括吉隆坡苏丹希山慕丁路一家酒店的停车场,以及布城第14区。

此外,刁健城还被控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的一家银行向三苏依斯干达行贿6万4924令吉。

所有控状均援引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献议或给予贿赂),并可在第24(1)条文下定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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