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2日综合电)台湾台北市1名8岁女童小萱(化名),先前因父亲从事清洁工作,经常在万华区某清茶馆玩耍,却遭张姓老板性侵得逞,事后小萱出现异状,全案才得以曝光。
张男应讯时否认犯行,并辩称是漏尿沾到小萱内裤,但法官不予采信,仍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他7年2个月徒刑,并赔偿小萱200万元台币(约24万6608令吉)、小萱父亲15万元台币(约1万8508令吉)。
检警调查,张男与小萱祖母结识多年,小萱父亲也负责清运张男清茶馆垃圾,因此小萱从小学放学时,经常来到张男店内玩耍,并称呼张男为爷爷;2022年6月某日深夜10时许,小萱在清茶馆等待父亲下班,张男打烊后拉下铁门,趁四下无人时性侵小萱得逞。
事后小萱被送往寄养家庭,却出现抚摸自己的异状,社工访查后才发现,小萱曾遭张男强吻及性侵得逞,直到父亲敲打铁门叫唤,张男才停下动作,并拿卫生纸叫她擦拭身体后离去。

小萱应讯时表示,当下她感觉很不舒服,只想快点离开清茶馆,不知爷爷为何要这样做,她也不敢反抗对方,害怕会发生不好的事;张男矢口否认犯行,并辩称当天小萱坐他大腿上,他上完厕所后,不确定有无拉好拉链,亦可能他罹患糖尿病,因漏尿沾到小萱内裤所致。
二审法官指出,小萱毫无动机诬陷张男,反而是张男说词前后矛盾,倘若自己只是没拉好拉链,生殖器又怎会外露?如果小萱坐他腿上动来动去,自己感觉到异样,为何不赶快抱开少女避嫌?
二审法官认为,张男卸责狡辩,导致小萱持续情绪压抑、陷于创伤,迟迟未能恢复状态,遂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张男7年2个月徒刑,全案仍可上溯;小萱及父亲进一步提告求偿250万元台币(约30万8059令吉)与50万元台币(约6万1611令吉),法官认为,小萱父亲必须陪伴女儿面对漫长的疗伤过程,遂判张男必须赔偿小萱200万元台币(约24万6608令吉)、父亲15万元台币(约1万8508令吉),全案仍可上诉。
文: 台湾三立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