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政府通过落实2025年就业保险制度(修正)法案,将能为成功觅职的求职者,提供一次性的就业调动援助津贴。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拿督凯鲁费道尔斯说,政府通过上述法案,修改2017年就业保险制度法令,增设有关上述事宜的全新第37A条文,旨在提升受保人寻得合适工作的机会。
他今日在国会上议院提呈上述法案时说,到全新工作地点报到的受保人,将在领取最后一次求职津贴或再就业津贴后的12个月内,获得上述一次性的津贴。
“其中一项需符合的条件是新的工作地点距离必须超过100公里,受保人才有资格领取上述就业调动津贴。
“不过,领取低收入津贴的人士,则将不符合领取上述就业调动津贴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