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0日讯)一间工厂涉嫌违法处理塑料废料,吉打州环境局展开“突击行动”(Ops Gempur)执法检查,并对6台塑料加工机器实施设备运作扣押,以停止相关生产活动。
该局主任莎丽法发文告指出,有关工厂位于武吉士南卯工业区,行动从昨日9时开始,至下午3时结束。
检查发现,该工厂进行塑料废料清洗及喷塑加工活动,以生产塑料颗粒。

环境局随后援引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38(1)(a)条文,对该厂6台塑料喷塑机器及空气污染控制系统实施设备运作扣押,停止相关设备运作。
环境局指出,设备运作扣押”(POK)属于法令下的执法措施,即通过停止机器运作来中止生产活动,并非全面关闭工厂,员工仍可进入厂房或办公室,但不得进行生产作业。
文告指出,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工厂在未获得环境局批准的情况下进行相关生产活动。

执法人员在现场也发现大量原料与成品,包括约1000个大型袋、估计约500公吨塑料废料,相信作为生产原料使用。
此外,执法人员也起获约110公吨塑料颗粒成品,共装在约4400个袋子内,每袋约25公斤。
环境局已从现场采集塑料废料及塑料颗粒样本,并送往分析。

案件将援引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34A(6)条文展开调查,即在未获得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批准下进行固体废料再循环活动。
一旦罪成,可在同一法令第34A(8)条文下被判处罚款不少于10万令吉、不超过100万令吉,并可面对不超过5年监禁。
(视频:吉打环境局提供)